關于報送2013年度我院與臺灣地區(qū)學術交流活動計劃的通知
院屬各有關單位:
為落實我院2013年度對臺交流工作計劃,請各有關單位及時報送與臺灣地區(qū)開展學術交流活動的各項計劃,要求如下:
(一)申請在大陸舉辦兩岸會議。請各有關單位于2012年9月25日前將2013年度擬在大陸舉辦的兩岸學術會議計劃報送我辦。請各單位按要求及時通過院ARP系統(tǒng)“國際合作”中的“海峽兩岸會議”模塊進行申報,并同時報送一份蓋所章的紙質材料寄至院港澳臺辦。如需經費支持,請詳細說明經費預算(注意:經費僅用于資助臺灣學者應邀出席學術活動,不含國際旅費)。
(二)所級組團赴臺參會。請至少提前4個月向我辦告知組團赴臺方案,要求說明會議名稱、赴臺時間、地點、組團理由、團組成員情況及會議背景情況等。征得院港澳臺辦口頭同意后,方可正式申請辦理赴臺立項等相關手續(xù)。
(三)邀請臺灣地區(qū)高層官員和敏感人士來訪或參加會議。請至少提前1個月向我辦報送臺灣學者來訪情況,說明被邀請者的基本情況、來訪身份、來訪目的、起止時間等。征得院港澳臺辦同意后,方可發(fā)出邀請。其他一般臺灣學者應邀來訪,請登錄“臺胞來訪”模塊填寫相關信息。
聯(lián)系人:港澳臺辦張松林、李芳芳
聯(lián)系電話:010-68597281或68597238
傳真:010-68511095
E-mail:sl-zhang@cashq.ac.cn,ffli@cashq.ac.cn
院港澳臺辦
2012年8月30日
在系統(tǒng)申報過程中如遇技術問題,請與ARP中心聯(lián)系。
聯(lián)系人:房丹
聯(lián)系電話:010-58812010; 13511026551